姓名
手机
身份证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如下:

本人在此授权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中宏”)以及中宏授权的第三方服务者(以下统称“授权方”)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收集与此次申请相关的本人的个人信息,已知晓并同意中宏及其授权方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本人的个人信息:

(1)审核本次申请,并/或提供相关后续保险服务;

(2)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数据处理;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宏的相关制度要求。同时,本人在此确认已经获得本人所指定的受益人和他相关人员的同意,为上述的向中宏及其授权方提供并授权使用他们的个人信息资料。

投保须知

1、本产品赠送区域为福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湖南、湖北、四川。

2、本产品所含责任是指《中宏宏创2017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中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航空意外残疾保险金责任、公路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公路意外残疾保险金责任、水运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水运意外残疾保险金责任、铁路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铁路意外残疾保险金责任。

3、请您在投保前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并在确认已充分理解保险责任、犹豫期、合同解除、责任免除以及免赔额、免赔率、比例给付、等待期等免除或者减轻中宏保险责任的条款后,再作出投保决定; 您在投保时提供的资料(包括今后所作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可被中宏保险(包括中宏保险的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及中宏保险的再保险公司、因业务必要而委托的服务供应商,用于提供相关客户服务及推荐相关产品。

4、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对所填写的投保信息予以如实完整地告知;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中宏保险有权依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被保险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所投保产品的意外身故给付保险金总和不得高于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除外。

6、如果被保险人为成年学生、家庭主妇、退休人员、或年龄65岁及以上,投保本产品累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在本公司投保意外险累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75万元。

7、如果被保险人曾因残疾、重大疾病、重大疾病轻症、意外住院事故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则不可投保本保险产品。

8、本合同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24时起至合同终止日24时止。

9、您投保成功后,中宏保险将发送承保短信至您提供的手机,请您在投保时填写有效的手机号。在线购买产品将提供给您电子保险合同,您可依照承保短信中的提示信息进行电子保险合同的下载,也可以在投保成功后登录中宏保险官网www.manulife-sinochem.com,进入“客户服务”--“网上服务”,下载您专属的电子保险合同。

10、已下载的电子保险合同文件,同样可以通过登录中宏保险官方网站www.manulife-sinochem.com-“客户服务”-“网上服务”,进行文件有效性验证。

特别提示

1、本产品的被保险人年龄为【20周岁】至【50周岁】(含)。

2、本产品投被保人为同一人。

3、本产品为免费保险,领取后不得退保及承前撤销。

售后服务

一、保单查询方式

1、微信查询: 关注中宏保险微信公众号“中宏保险”,绑定微服务-自助服务,享有保单信息查询、联系方式变更等多项便捷服务。

2、官网查询: 登录中宏保险官方网站(www.manulife-sinochem.com),访问网上自助服务,随时随地下载电子合同、查询保单信息和办理业务。

3、电话查询: 拨打中宏保险客户服务热线:9538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22:00,周末9:00-18:00)

二、更多售后服务详细问题,请详见网销指南

理赔指引

一、理赔申请流程:理赔报案-〉服务指引-〉递交资料-〉理赔审核

二、报案电话:95383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22:00,周末9:00-18:00

2、您亦可电话留言,我们的客户服务人员会在上班后的第一时间答复。

三、备齐申请材料后,您可致电我司热线电话根据指引办理理赔申请

四、理赔所需材料

1、理赔常规材料

- 理赔申请书

- 申请人、出险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 领款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卡号清晰)及银行自动转账授权书

- 门/急诊病历(含首诊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恶性肿瘤、其他重大疾病需提供相关病理或专项检验报告)

-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若为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报告;若为工伤,须提供工伤事故处理报告;若为纠纷已报案,须提供公安机关处理报告

2、如为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 意外残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参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评定的伤残鉴定报告

- 意外身故:

1)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与身份证明;

2)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或承认的司法裁判文书;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医疗费用/住院津贴: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或处方;若在第三方报销,请同时提供第三方的报销证明原件。

常见问题

1、如何取得发票?

在投保成功后拨打95383留下您的寄送地址,我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寄送给您(寄送所需时间跟您的常住城市及寄送地址等相关)。

为确保您的保单生效,请补充邮箱信息哦
邮箱:

已成功领取百年出行险,百年客服后续将致电以确认免费保险生效事宜。

为确保您的保单生效,请补充邮箱信息哦
为了给您提供更贴心的服务,诚邀您完成以下调查:
1. 请问您是否已经有子女?
2. 请问平时您或家人出行多以哪种方式?
3. 如果让您选择,您会更倾向于购买哪种商业保障?

完善信息 测算保费

保费测算